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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病試管凝集抗原中監(jiān)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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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說明
本布病試管凝集抗原中監(jiān)所系用抗原性良好的布魯氏菌豬種或豬種和牛種菌株接種于適宜培養(yǎng)基培養(yǎng),經(jīng)滅活后離心懸浮于0.5%苯酚生理鹽水中,再經(jīng)布魯氏菌病凝集試驗陽性血清國家標準品標化后制成。用于診斷動物布魯氏菌病。 【性狀】本品為乳白色混懸液,久置后為透明液體,底部有少量沉淀。 【無菌檢驗】依法檢驗(附錄169頁),應無菌生長。 【效價檢驗】取布病試管凝集抗原中監(jiān)所和參照抗原各稀釋20倍.分別與布魯氏菌病凝集試驗陽性血清國家標準品(含1000IU/ml)l:300、1:400、l:500、1:600、1:700五個稀釋度作凝集試驗,二種 抗原的凝集價均須為1:1000“++”,為合格。 【特異性檢驗】取本品和參照抗原各稀釋20倍,分別與陰性血清作凝集試驗(血清稀釋度由1:25至1:200作連續(xù)對倍稀釋).任何稀釋度均須無凝集。 【作用與用途】供診斷動物布魯氏菌病的試管凝集試驗用。 【用法與判定】用含0.5%苯酚生理鹽水作為抗原和血清的稀釋液。將抗原作1:20稀釋(即為抗原應用液),被檢動物血清作1:12.5、l:25、l:50、1:100和1:200稀釋。每管加抗原0.5ml與各稀釋度血清等量混合(同時設陰陽性血清對照),振蕩搖勻,置37℃±l℃溫箱反應24小時,按下列標準判定結(jié)果: 牛、馬和駱駝血清于l:100稀釋時;豬、山羊、綿羊和狗血清于1:50稀釋時,出現(xiàn)50%以上凝集判為陽性。 牛、馬和駱駝血清于1:50稀釋時;豬、山羊、綿羊和狗血清于1:25稀釋時,出現(xiàn)50%以上凝集判為可疑。 【注意事項】(1)本品不適用于粗糙型市魯氏菌感染的診斷。 (2)本品出現(xiàn)污染或有搖不散的凝塊時,不得使用。 (3)本品用0.5%苯酚生理鹽水稀釋,稀釋后當日用完。 (4)本品使用時需充分搖勻。 【規(guī)格】(1)15ml/瓶 【貯藏】2~8℃保存,有效期為1年6個月。 |